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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网贷平台宣传造成不良记录案

时间:2020-09-16 来源: 投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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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简介

李某向12363投诉,称自己在某手机经销商处购买手机,工作人员向其推荐可以分期付款购买促销手机,分期1年每期支付170元就可获得价值3000元手机。李某按照工作人员指导,在网络平台上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并在网络界面上签字确认了借款协议。随后,李某按期向指定账户归还贷款,还款10个月时李某发现签订的借款协议是2年分期贷款,和自己理解存在较大偏差,因此拒绝继续偿还多余部分贷款。半年后,李某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逾期未还款记录,遂向某消保中心进行投诉,要求撤销其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

 

2、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某消保中心经多方沟通了解后知悉,李某办理的分期业务是与某小贷公司网络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协议条款中对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应付利息等均有明确约定。李某在签字确认环节,因为轻信网贷平台工作人员的宣传介绍,根本没有阅读合同条款就签字确认了相关业务。某手机经销商表示其销售的手机零售价确为3000元,在收到某网贷平台货款后,按照约定出售了手机,自己从未参与借款过程不清楚相关缘由。因指导李某申请网络贷款的某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已离职,而网贷平台保留的全部资料均显示李某主动通过网络向该平台申请了贷款,并承诺分2年期还清,不在征信异议处理范围,某消保中心建议李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案例启示

1)合同是经共同协商、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签订生效后对合同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不能听信口头宣传,一定要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避免因为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就草率签字造成个人损失。

2)互联网金融具有典型的跨市场、跨行业、不确定性等特点,产品类型多、创新快,时间和空间转化迅速,一旦发生侵权案件,维权成本较高,因此,需要相对应的专业的争端解决机制,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3)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要以消费者能接受的方式,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并及时利用典型案例对消费者进行风险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